七万修好的山路罚四万,要求恢复原形
七万修好的山路罚四万,要求恢复原形!四川攀枝花一名男子自费七万修山路,为了帮村民把山里的芒果卖出去。 但路刚修好不久, 就被村民举报了,森林公安罚他四万多, 还要求他在6个月之内恢复原状。他修的这条路是通向山里的泥路,一米多宽,一下雨就成了泥浆,不要说车,人都走不了。 山里种的芒果树,水果贩子一看这样的路,都不肯来收芒果了。芒果是丰收了,但运不出来啊,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芒果烂掉。为了能帮村民把芒果卖出去,村里一名男子就自费修了一条3.5米宽,847米长的水泥路,为了振兴乡村,为了村民和自己的芒果能卖出去,这个男子也是拼了。结果呢?吃力不讨好,自己出钱出力把路修好了,却被人告了,告了也就告了,本来是做好事,修桥补路从来就是善举,对吧?想不到森林公安说他未经审批,擅自占用林地修路,违反了《森林法》不但被罚款四万多,还被要求在六个月之内把路恢复原状。政府不修路让农民的水果从山里运出去卖也就算了,人家自己修了还不行,想不通啊?人生存重要,还是林地重要,更何况这本来就是路,只是烂泥路而已,人家男人把路修好而已,也没有砍树,这样也犯法,叫农民振兴乡村,让农民在山上种芒果,不修路让农民把水果运出来就算了,有热心人士修路居然被罚款,被要求恢复原状。那山上的水果怎么运出来卖呢?去告的村民是什么心态呢?不想自己的村子富起来吗?真的很变态。如果真的不让修,为什么男子修路的时候没有人说不让修了,当男子修好了就去罚款,叫男子恢复原状,这有多毒啊!水果烂了没有人管,路修好了,就有人管,有人罚款。修桥补路历来是大善举,现在竟成了有罪了,天理难容啊!曾经有人自费花几万块钱,在村里建了一排太阳灯,为放学的孩子和出入的村民照亮了道路也被罚。为什么呢?有人说,本来政府预算几百万的工程,给你几万做好了,堵了人家的发财路,不罚你罚谁呢?村长或镇长可以向上级申请几百万的工程,你抢了他们的饭碗,还用区区的几万搞好。前有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一事。古今往来,为了修路建桥,贤才佳人都会通过集资捐钱来修建,这些行为都会称誉为善行,现在了却变成大罪了。世风日下,不知道说什么好,农民真的太难了,没人修路桥,自己出钱修还不行,还违法,到哪里说理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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